有关遗体运输入出境事项相关情况的通告(民事诉讼发〔1998〕11号):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民政厅(局)、广东省分署,各直属中国海关、各直属环境卫生检疫局:伴随着中国扩大开放及其外交的日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民政厅(局)、广东省分署,各直属中国海关、各直属环境卫生检疫局:
伴随着中国扩大开放及其外交的日益扩张,赴华做生意、度假旅游的人愈来愈多。在中国地区因各类缘故身亡和海外华侨尸体、骸骨、骨灰归国安装的数目也呈逐渐上涨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民政部、国家公安部、中国外交部、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有关尸体运输管理的许多要求》(民事诉讼发〔1993〕2号),进一步加强对外殡葬服务工作中,提升世界间遗体运输管理方法,现对国际性运尸业务流程中《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书》的申请办理手续及相关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和款式作以下要求:
一、对老外、侨民、港澳台地区同胞们规定将尸体、骸骨或骨灰运出境外或带回中国境内下葬者,除按《国家民政部、国家公安部、中国外交部、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海关总署、民用航空局有关尸体运输管理的许多要求》的要求申请办理运尸办理手续外,托运人还务必拥有我国殡葬服务研究会国际性运尸互联网服务站派发的《尸体入/出境防腐蚀证实》、《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实》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环境卫生管控申报单》才可以申请办理国际性运尸业务流程。
二、托运人务必拥有以上证实到港口出入境签证检验检测行政机关开展入出境申请。港口出入境签证检验检测行政机关工作员对申请材料开展用心审查,并对托运物开展环境卫生管控后,录取者即可审签《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许可证书》。中国海关依据相关要求验凭以上许可证书海关放行。
三、为确保国际性运尸业务流程的统一管理方法和常规开展,托运人要严苛按照规定、严格按照填好《尸体入/出境防腐蚀证实》、《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实》及《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环境卫生管控申报单》,不可将之上证实交到非托运企业和本人。对违反者要严厉查处,并由其担负一切法律依据。
四、《尸体入/出境防腐蚀证实》、《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殓证实》和《尸体/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环境卫生管控申报单》由我国殡葬服务研究会承担印刷并派发,款式附后。
本要求自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实行。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二日